1 | 管线探明 在工程开工前,由燃气产权部门人员现场指认位置,采用人工开挖探明沟,直至燃气管完全暴露,并在燃气管线上竖立警示标识。 |
2 | 开挖沟槽 在明确燃气管走向后,沿燃气管两侧开挖约0.3m的沟槽,开挖过程全面采用人工开挖,并在底部铺5cm厚中砂。在燃气管道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建立围挡,并在围挡上挂警示标识。 |
3 | 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 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拟定对施工范围内的燃气管道及设施采取的保护方案以下: 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0.5m以内的回填土原则上采用人工压实或小型机械压实。 工程开工前,根据掌握的燃气管道埋设情况重新加密标识燃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教育。在燃气管线沿线施工前先安排人工探挖揭露管线埋深、走向,并在燃气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加以保护;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作为安全控制范围。 |
4 | 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⑴ 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① 建造建筑物或者构造物; ② 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③ 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⑵ 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 ⑶ 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走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⑷ 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