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积极主动走访有关职能部门,尽可能收集有关管线的资料。
2、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进行勘测调查。
3、绘出有关管线图纸,作为施工中管线迁拆或保护的依据。
4、管线保护措施(如悬吊结构)要经管线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部工序工作。
5、待保护管线周边采用人工开挖土方,防止破坏管道。
6、对漏水或破坏的地下管线,按管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修复后,方可实施保护。
7、当采用吊梁悬吊管线时,根据开挖出的管线标高确定是否设置混凝土支墩,并预埋螺栓使其联结牢固,支墩基础距开挖基坑的距离不小于100cm作为安全距离并采用支托保护,施工完毕后,当回填到保护线标高时方可拆除支托保护。
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准备期间已经对明挖段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进行认真详细的调查,确切掌握各管线的准确要素(埋深、来源、走向、管径和管材等)。
2、在正式施工前采用人工开挖探沟,避免大型机械开挖时造成的管线破坏。
3、在管线产权单位的监督下做好保护措施,同时做好标识和警示。
4、在桥梁的钻孔灌注桩施工时,避开管线,先挖槽暴露出管线的准确位置,下钢护筒伸到管线下,再开始钻孔作业。
5、管线支托完成后,加强保护,避免施工机具对管线的碰撞。
6、结构完成后,根据产权单位的要求及时恢复管线的位置。
三、管线保护应急预案针
1、工程开工第一时间购买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险的保险险种,防止因管线损坏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2、对于施工中,因探测不明、施工失误等原因,造成管线损坏,现场人员应立即向项目部汇报情况。
3、项目经理或总工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将第一手情况如实反应给业主、监理,可以明确产权单位的,及时同时产权单位实施抢修;不能明确产权单位的,及时知会监理单位,待监理单位调研确定后,通知产权单位抢修。
4、如施工单位有能力抢修的,在提供抢修方案经监理单位同意实施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实施抢修,以尽量挽回损失。
5、对于管线损坏后,会造成对人员机械有损害的,应及时保护好现场,并对现场进行戒严,防止工人、民众、机械的进入,造成进一步的损失。
6、事故处理完后,对损失进行评估,并对事故进行总结,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对施工作业人员有较大失误的,给予处罚处理,并把处罚结果上报监理、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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